2012年我院維護穩定、創建平安校園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在院黨委的統一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及十七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確立“創建平安和諧校園”為目標,不斷加強師生政治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大力強化校園治安管理和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全面落實維護穩定綜合治理責任制,努力建設和諧平安校園,為黨的十八大順利召開創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
一、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目標。
進一步加強調整和充實維護穩定綜合治理及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完善工作制度,明確責任,保證工作的連續性,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方針,實行安全防范的目標管理和責任追究,形成層層抓落實,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狠抓落實。
各部門領導要進一步高度重視維護穩定、綜合治理工作,全面落實學院2011年維護穩定、綜合治理工作責任目標,做到與學院整體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堅持“以人為本”心系師生,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及應急能力。嚴加防范和控制各類案件、不穩定因素和意外事故的發生。進一步深化平安創建活動,提升平安創建水平,完善平安創建的各種長效工作機制,努力促進我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加強法制安全教育,深入實施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努力創建平安和諧校園。
(一)加強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防范和法律意識。
近年來,影響大學生安全的因素也越來越復雜多變,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面臨嚴峻挑戰。開展學生法制安全教育是新時期強化學生法紀觀念的重要途徑,也是提高學生遵紀守法自覺性和遵守校紀校規及教學規范的根本保證。根據教育廳《關于加強大學生安全教育的實施意見》,確保大學生安全教育落到實處。各系、處要把法制安全教育納入學院正常教育教學之中,并落實相應學分,特別是結合新生入學教育,采取多種形式利用多媒體教室、宣傳欄、講座、報告會、發放大學生安全教育讀本、安全須知等形式宣傳防火、防詐騙等法制安全常識,全面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使學生真正做到學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各部門要組織師生繼續貫徹中央、自治區關于開展平安校園建設活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學習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各地高校創建“平安和諧校園”活動等方面的經驗和好的做法。通過開展“平安和諧校園”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師生員工進一步了解建設“平安和諧校園”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形成人人關心,積極參與的格局,為學院的全面發展營造良好的校園環境。
(三)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自治區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強領導,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全面加強內部管理。進一步加強對師生員工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消防知識和火災自救的培訓;對易燃、易爆、劇毒、貴重物品,實驗室、資料室等重點部位管理。
(四)后勤處、保衛處要加強對臨時工的管理和教育,嚴格落實制度。對校園施工場地的安全隱患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協調整改,確保安全。
四、加強校園防控體系建設。
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廳、公安廳關于《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科技創安“十一五”規劃》的通知精神,不斷完善我院技防規劃,進一步加強技防建設,大力促進科技創安工程。
五、強化校園安全管理,營造和諧育人環境。
(一)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維護穩定、綜合治理工作,堅持“管理與服務并重,人防與技防并舉”的原則,從防范教育、管理和建設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決突出治安問題,化解矛盾糾紛,消除不穩定因素和安全隱患。
(二)要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防止出現各類事故。各部門要完善工作機制,加強檢查監督力度,每月至少要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重點對學院內建筑物、水、電、暖、消防設施、安全通道、飲食衛生、及施工場所的安全情況進行安全大檢查,對查找出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確保安全。
(三)要加強值班值宿工作,嚴密防范各類事故、案件的發生。要認真落實學院節假日、特殊時期和重大活動期間院領導帶班,各部門領導值班制度。加強對師生員工和重點部位的管理,發現不良苗頭及時進行妥善處理,切實把各種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四)抓好信息網絡安全,建立健全信息、治安、政保隊伍,完善信息送報制度。要不斷加強信息聯絡工作,明確相應的職責和任務,充分發揮治保員,信息員的作用,及時了解師生思想動態,收集深層次、預警性、內幕性的情報信息,發現問題和不良苗頭及時進行妥善處理,并及時上報院領導和學院維護穩定領導小組,做到不遲報、不漏報、不瞞報。另外,切實做好事關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有關住房、評定職稱、聘任、畢業生就業、特困生救助等各項工作,為綜治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要強化人群密集場所的安全管理,全力防范學生的人身、財產受到侵害。舉行大型活動時,必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要按照申報制度,周密部署,嚴格組織管理,提前做好應對人員擁堵、財物被盜、建筑物垮塌、停電、自然災害等緊急突發情況的預案,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確保萬無一失。
(六)加強學風校風建設和學生日常管理,注重從基礎工作抓起,積極開展文明向上,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嚴格規范學生學習生活,塑造良好的學風,保持良好的校園秩序。
(七)保衛處要保證24小時的值班值宿工作,妥善處理矛盾糾紛及各類治安案件,進一步加強校園“110”及警務室防范服務體系的功能,嚴格制度,加強管理,力爭為最大限度滿足師生安全服務做出不懈努力,有效防止重大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發生。另外,要進一步嚴格落實校園交通治安秩序規定,加強校園交通安全,保證校園良好的交通治安秩序。
(八)相關職能部門緊密配合,屬地管理,加強周邊環境整治,協調處理存在的突出問題。物業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家屬區的管理與服務,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確保家屬區的安全,為教職工創造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