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校衛隊工作制度
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學生校衛隊,在學校保衛處的具體指導下,負責組織開展學生治保工作。
一、學生校衛隊人員職責
1、加強政治理論和法律法規等知識的學習,提高自身素質。在確保校園安全穩定工作中,充分發揮大學生參與學校治安工作的獨特作用。
2、對工作認真負責,了解學生思想動態,掌握學生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傾聽學生對學校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做好協調和排查工作,為學生排憂解難,為校、系相關職能部門提供有力依據。
3、校衛隊員在周末、重大活動或敏感階段期間,分組對校園重點部位和要害部門及教學和學生生活區進行執勤巡邏,發現異常情況第一時間報告。
4、協助保衛部門,維持學校開展大型活動的治安秩序。
5、協助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在校園內進行巡邏,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向學校保衛處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問題,禁止打罵辱罵他人及人格。
6、對校園中發現的重大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并及時通報保衛處處理。
7、協助保衛處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如發現損壞、丟失等情況要及時報告保衛處。
8、防止有人在校園內張貼色情、暴力、非法廣告、宣傳品及亂涂亂畫。
二、校衛隊隊長職責
1、隊長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嚴格要求自己的同時,加強對隊員的管理,重大事件要請示匯報,做好每天的工作日記和考勤表,忠實履行自身的職責。
2、隊長堅持帶班,監督檢查值班工作,發現問題共同協商解決。
3、不斷總結經驗,提高組織能力,注重工作效率。
三、校衛隊工作要求
1、執勤時要文明禮貌、主動熱情、著裝整齊、舉止端莊、堅持使用文明語言,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服務于廣大師生員工。
2、在執勤中必須堅持原則,不徇私情,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
3、執勤中不得玩忽職守,利用職權刁難師生,嚴禁以粗暴方式對待師生員工,絕對禁止擅自處理。
4、嚴守工作時間,不準擅自缺崗、換崗、誤崗,不準遲到早退,保持高度警惕,樹立良好的執勤形象。
5、執勤人員在工作中嚴禁酗酒、吸煙和聊天。
6、巡邏人員工作期間嚴禁與其他人員來往,更不準與其他人員一起巡邏,違反紀律的要嚴肅處理。
7、嚴守工作秘密,嚴禁工作作風,嚴肅工作紀律。
四、獎懲辦法
(一)獎勵
1、對工作認真,無違反規定的隊員,每個月以勤工儉學的方式補貼100元。
2、對工作有高度責任心,積極維護校園穩定,提供維護穩定安全信息,保護學校公物和師生人身、財產安全有突出貢獻的,根據《學校綜合治理獎懲制度》予以一定的物質獎勵。
3、每學期受到三次以上處內通報嘉獎的,獎勵100元。
(二)懲罰
1、按時不到崗,工作不認真,不堅守崗位的發現1次扣發當月補貼10% ,累計三次扣發當月全部補貼。
2、違反規定和工作紀律的,不但視情節輕重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并且一律辭退。
2010年5月29日
上一條:保衛處召開學生校衛隊退伍工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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