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部門:
根據《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維護穩定、創建平安校園及綜合治理責任目標》工作要求,決定對各系(部)、部門2016年度維護穩定、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年終檢查考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各系處、部門于12月14日前完成自查、自評工作。學校綜治辦檢查組于12月15開始對各系(部)、部門進行檢查考評。
二、檢查范圍
對15個系、部逐一進行檢查,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抽查。
三、檢查內容與考評辦法
(一)以2016年《維護穩定、創建平安校園及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狀》有關內容及評分標準為依據。
(二)檢查組聽取各單位匯報,查閱檔案材料,并查看要害部位;經過綜合評議和反饋意見,形成檢查考評結果;根據檢查考評結果再評選出維護穩定、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單位、達標單位、不達標單位并予以通報。
四、檢查要求
(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統籌安排,精心組織,做到檔案規范,并有詳細文字記載。
(二)撰寫總結材料,匯報維護穩定、綜合治理工作的完成情況。
附:檢查時間安排表
呼和浩特民族學院 綜治辦
2016年12月5日
檢查時間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