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優化學院崗位管理效能,兼顧不同崗位工作特性,解決行政與教學任務平衡難題,根據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區分純行政崗位人員與兼具行政和專業技術雙重身份教師(以下簡稱“雙崗教師”),實行差異化坐班要求,確保教學、行政工作高效有序開展。
第二章 坐班對象與適用范圍
第二條 純行政崗位人員:指主要從事學院行政管理、事務協調、服務保障等工作,不承擔教學任務的在編及聘用人員。
第三條 雙崗教師:指同時兼任行政管理職務,并承擔備課、授課、科研等專業技術工作的在編教師。
第三章 差異化坐班要求
純行政崗位人員坐班規定
第四條 固定坐班制。純行政崗位人員實行每周五天全勤坐班,工作日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因學校統一調整作息時間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五條 考勤要求。采用人工簽到形式,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不得代簽;工作期間需保持在崗狀態,不得擅自離崗、串崗,因公務外出需填寫《行政人員外出登記表》,經科室負責人審批后報備。
雙崗教師坐班規定
第六條 彈性坐班制。雙崗教師每周需保證至少3個工作日在學院行政辦公區域坐班,處理行政事務;其余工作日可根據教學、科研任務需求,靈活選擇辦公地點,但需確保完成教學計劃、科研任務及線上辦公響應。
第七條 計劃報備與審批。每學期開學前提交本學期坐班及教學科研計劃,明確標注坐班日期、行政工作內容及教學任務安排,經科室負責人與分管院領導審批后執行。
第八條 特殊情況處理。因教學任務、學術會議、校外實踐指導等無法按計劃坐班的,需提前1個工作日提交申請,說明替代工作方案,經分管院領導批準后調整坐班時間。
第四章 考勤監督與考核
第九條 日常監督。學院辦公室負責統一考勤管理,通過定期巡查、抽查等方式監督坐班情況;雙崗教師需每年提交行政工作成果報告與教學任務總結,作為考核依據。
第十條 考核應用。純行政崗位人員與雙崗教師考勤結果與年終績效、評優評先、崗位晉級直接掛鉤。結果如實報送學校人事處。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如遇政策調整,將及時修訂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