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學校的各項決定、決議,并為其貫徹落實發揮保證監督作用。深入推進黨組織建設工作,堅持“圍繞中心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將黨建與思想政治工作納入學院整體發展規劃,與教育教學和人才培養工作一同謀劃、一同部署、一同考核,切實加強黨的建設,為學校的建設發展提供思想和組織保證。
二、堅持民主集中制。執行黨政聯席會議和“三重一大”制度,通過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學院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項。支持學院行政領導班子和負責人在其職權范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三、加強自身建設。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切實加強黨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指導黨支部開展工作。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培訓,有領導、有計劃地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做好入黨積極分子、重點培養對象和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等工作。加強黨風、黨紀教育,落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
四、領導思想政治工作。堅持定期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加強黨的基本路線和形勢政策教育。加強師德建設,關心教職工特別是青年教職工政治和業務上的進步。關心離退休教職工。指導黨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到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等各項工作中。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全方位德育工作格局。強化學習意識和服務意識,建設學習型、服務型黨組織。
五、做好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強領導干部自身建設,協助學校黨委做好學院領導班子人選的民主推薦、考察等工作,通過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學院中層干部的聘任工作。做好后備干部的推薦、選拔、教育、培養等工作。與行政共同研究決定教職員工在調動、出國、晉升、人才引進、獎懲等方面的工作,嚴格把好改治關。
六、做好統戰工作,協助學校黨委做好黨外人士后備干部人選的準薦、考察等工作。體察關心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積極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支持他們按各自的章程獨立自主的開展工作,團結他們共同完成各項工作。
七、抓好安全穩定工作,落實安全穩定責任制,做好安全穩定宣傳教育工作。對學院管轄的范圍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健全信息網絡,涉及到安全穩定問題,要及時上報。加強安全穩定工作的研究、分析和預判。
八、領導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團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發揮工會在團結教育本單位教職員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為教職員工排憂解難等方面的作用。引導共青團、學生會積級開展校園文化建設、志愿服務、社會實踐、創業就業、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動,經常、及時地通過他們聽取學生的意見和建議,支持他們根據青年學生特點開展工作。
九、按照黨代表有關規定和要求,支持黨代表發揮作用,安排落實有關工作。
十、承擔學校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