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學院黨委和行政的領導下,主持學院全面工作,分管學院行政、教學、科研、人事、財務工作。
二、主持制定學院長遠規劃、學科建設、專業建設規劃、學期工作計劃,修訂和執行學院所屬專業培養方案、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組織申報學位點、重點學科、品牌專業、精品課程、重點實驗室等。
三、定期主持召開黨政聯席會議,做好上傳下達和工作部署。
四、制訂和實施學院師資隊伍建設規劃,負責學院權限范圍的人事安排、人才引進工作。每學年對學院教職工進行一次考核,并提出聘用建議。
五、負責學院經費預算和使用審批,每學期公布一次經費使用情況。做好學院國有資產管理。
六、主持制訂學院教學工作量分配辦法,做好崗位津貼、教學酬金和其它補助及獎金的分配工作。
七、制訂科研工作規劃,積極聯系和組織申報各類科研項目和課題,組織及申報各類教學成果獎勵和科研獎勵,督促檢查科研進度,監督經費的使用。
八、定期組織學術交流,邀請校內外專家來學院講學,并組織開展其它學術活動。
九、規劃和組織學院科研成果的轉化工作,積極發動學院教師開展各種科技服務和創收。
十、承擔專職教師50%以上的科研和教學工作。
十一、配合黨總支書記開展教師的思想教育工作、安全穩定工作、學生工作和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
十二、完成學校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接受學校有關部門的定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