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總支副書記協助黨總支書記開展工作,按自身崗位要求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黨總支書記外出或空缺時,根據上級組織安排主持基層黨組織的日常工作。
一、在黨總支書記的領導下,在學院院長的統一安排下,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制定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學生管理工作等相關細則,制定學生思想教育計劃,組織實施德育工作方案。
二、負責輔導員、班主任的日常管理,根據有關規定做好輔導員、班主任的考核、評優工作。
三、組織輔導員、班主任配合公寓科做好學生宿舍管理。
四、組織學生政治理論學習和主題教育活動,并對各班學生政治理論學習和主題教育活動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評比。
五、組織做好學生的安全與形勢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業指導、軍訓(國防教育)、校園文化活動、大學生素質教育、學生社團管理、第二課堂活動、獎助學金評定、評獎評優、學生違紀事件處理、校紀校規教育等工作。
六、加強學風建設,做好學生課堂考勤統計,大一新生早晚自習管理和文明修身教育,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
七、配合黨總支書記做好黨建工作,負責學生黨員發展工作。領導學生黨支部、團總支、學生會等學生群團組織。負責學生德育考評及綜合測評,指導各班開展工作。
八、制定學生突發事件處理預案,發現苗頭及時上報,做好學生突發事件的研判處理。
九、負責管理特困生資助、勤工儉學等日常工作。
十、組織做好畢業生就業有關工作,文明離校等工作。
十一、開展學生思想動態調研,積極做好相關工作的調研和信息上報工作。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理論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
十二、完成學校黨委、行政和黨總支書記交辦的其它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