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委員。協助黨總支書記具體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及時了解掌握組織建設和黨員思想狀況;指導、檢查督促黨支部過好組織生活,開好民主生活會;指導做好基層黨組織換屆相關工作;指導、督促黨支部做好入黨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審查和辦理發展黨員的各項工作;做好黨員管理工作;做好黨費收繳相關工作;完成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宣傳委員。協助黨總支書記具體負責基層黨組織的宜傳工作。開展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定、決議的宣傳工作;圍繞學校中心工作,擬定黨員教育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政治理論、形勢政策、職業道德、校風校紀教育;有針對性做好黨員和師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輿情收集和研究,開展示范群體典型事跡的宣傳;完成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紀檢委員。協助黨總支書記具體負責基層黨組織的紀律檢查工作。抓好黨員的黨風黨紀教育,督促黨總支成員和黨員、教職工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和學校黨委、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提高維護黨的紀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的自覺性; 密切聯系群眾,傾聽師生員工的意見建議,關注了解師生思想動態,對一些苗頭性問題,及時向黨總支書記進行匯報,提出工作建議;了解、檢查和監督黨支部和黨員執行黨章、準則、條例,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決議的情況;對違紀黨員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按照規定的權限辦理處理手續; 定期不定期向學校紀委匯報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根據學校紀委授權或工作要求,協助紀委調查涉及本部門信訪舉報和紀律審查工作,配合學校紀委和黨總支做好廉政考核等相關工作;參加學校紀委組織的有關會議和活動,接受紀檢監察工作業務培訓,接受學校紀委的工作指導與檢查;完成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四、統戰委員。協助黨總支書記具體負責基層黨組織的統戰工作。對黨員師生進行黨的統戰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掌握統戰對象的基本情況,關心他們的生活,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充分發揮他們的主動性、積極性;協助上級黨組織和統戰部門做好民主黨派和黨外人士干部的選拔和推薦工作;完成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