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帶頭人主要在專業教學、研究與建設、專業評估等方面開展工作,其職責如下:
一、認真搞好專業學習與研究,掌握本專業的國內外發展動態。
二、根據學校發展規劃及社會需求,提出本專業發展目標,制定專業發展規劃,在學院統一規劃下,協助學校、系部落實專業發展規劃。
三、根據社會需求,研究制定或修訂本專業人才培養計劃。
四、在學校統一領導下,制定并組織落實專業實訓室建設規劃和實習基地建設規劃。
五、擬定本專業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在學校統一領導下積極推進師資隊伍建設。
六、承擔本專業教師隊伍培養工作,積極幫助青年教師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對青年教師進行教學方法和科研方法指導。
七、組織本專業教師開展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努力提高專業教學水平。
八、對學生進行專業技術專題講座;
九、堅持聽課評課制度,每學期每個專業帶頭人聽課不少于10次,并組織本專業教師進行評課。
十、指導本專業教師編寫適合我校實際和本專業特點的專業教材。
十一、參加學校組織的教學競賽和教學評比、評選活動。
十二、未擔任教研室主任的專業帶頭人必須主動協助教研室主任開展專業基本建設和評價教師教學水平等工作。
十三、組織好本專業的科學研究課題的申報,開展好本專業的技術成果推廣與優秀科技成果鑒定,認真評定教師的科學研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