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師生員工:
為維護校園良好秩序,根據學校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現就規范校園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車輛標準
1.在校園內使用的電動自行車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到車管所、交警大隊等指定電動車上牌網點辦理相關手續,取得牌照后,方可上路行駛。
2.嚴禁使用超標、無牌、改裝、拼裝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二、停放管理
1.現學校新設2處電動自行車停放區,即東門處和南操場南面。
2.電動自行車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區域內,不得隨意停放在校園宿舍樓前、道路、人行道、樓梯間、走廊、地下車庫、樓宇大廳等公共區域,以免影響正常通行和消防安全。
3.停車時應將車輛擺放整齊,不得占用多個停車位,確保停車區域秩序井然。
三、安全自查
1.物業公司、安保公司、各二級學院(部門)應主動做好相關樓棟管理工作,做好對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現象的自查,如有發現立即上報保衛處。
2.師生員工應定期對電動自行車進行安全自查,包括剎車、轉向、燈光、輪胎等關鍵部位的檢查,確保車輛安全性能良好。
3.發現車輛存在安全隱患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到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
四、違規處理
對于違反相關規定的車輛,學校將進行移車處理,車主需至保衛處接受安全教育和處罰。對于造成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請廣大師生員工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共同維護校園安全秩序。
特此通知,后附停車場位置圖。
保衛處
2024年4月3日
附件:南食堂停車場及東門停車場位置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