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黨總支、各系(部):
為全面落實《呼和浩特民族學院黨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意識形態工作和宣傳設施監管,現印發《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校園意識形態陣地和宣傳設施管理辦法》,請結合實際落實并遵守。
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校園意識形態陣地和宣傳設施管理,將其作為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重要舉措,納入系(部)處意識形態責任制內容,職責要細化,任務要具體化,在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落細落小落實上下功夫,見實效。
二、各系(部)黨總支書記要履行意識形態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系(部)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嚴格落實本《辦法》,并加強對本系(部)意識形態陣地和宣傳設施的管理,尤其要強化課堂陣地監管,制定防范預案,形成課堂陣地監督管理長效機制。
三、宣傳部組織相關部門不定期對校園意識形態陣地和宣傳設施管理情況進行檢查,通過監控設備、隨機聽課、現場檢查等形式抽查教師課堂教學情況,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意識形態陣地管理規定的教師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具體內容見“協同辦公系統”。
學校黨委宣傳部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