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對高層次人才招聘信息發布委托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比選采購。歡迎供應商投標。
一、采購項目名稱:呼和浩特民族學院高層次人才招聘信息發布委托服務。
二、采購方:呼和浩特民族學院
三、采購方式:比選(綜合評分)
四、資金來源:校內專項
五、采購內容及最高限價
采購內容 |
服務期限 |
最高限價 |
發布人才招聘相關信息的發布、簡歷信息推送、提供用人單位與應聘者雙向溝通平臺、微信公眾號精準推送。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本項目為長期服務項目,合同期限屆滿前,采購人可以根據項目需要和中標人履約情況確定是否延長合同期限,合同每年一簽,但最長服務期限不超過三年。 |
人民幣50000元 |
六、參選人資格要求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要求;
(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根據財庫〔2022〕3號文,“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定相關領域“較大數額罰款”標準高于200萬元的,從其規定));
(三)參選單位須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總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許一家投標,不允許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分支機構投標,須取得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并提供總公司(總所)和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已由總公司(總所)授權的,總公司(總所)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支機構有效,法律法規或者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 須符合《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相關要求;
(六)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七)不接受聯合體參選,不接受分包、轉包。
七、參選文件獲取時間、方式
(一)時間:2024年8月28日-2024年8月30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時,下午15:00—17:30時。
(二)獲取方式:參選單位提供資料彩色掃描件(逐頁加蓋單位公章)發送至郵箱(rsc@imnc.edu.cn),發送主題為“項目名稱+供應商名稱”,聯系采購人獲取采購文件。
(三)獲取采購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2.參選單位出具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公司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3.提供經國家工商機關年檢合格有效并加蓋供應商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信譽證明材料;
5.參選截止時間:2024年8月30 日下午17: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參選文件恕不接受。
八、比選
時 間:2024 年9月2日上午10:00
地 點:呼和浩特民族學院辦公樓4樓會議室
評 審:校內成立評審組,結合學校人事工作實際對參選單位材料進行綜合評價
九、采購方信息
名 稱:呼和浩特民族學院
地 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通道北路56號
聯 系 人:張老師
辦公電話:0471-6585072
電子信箱:rsc@imn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