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院資助伴你成長 2023-09-28 16:08 發表于內蒙古
各二級學院:
根據工作安排,現開展學校2022-2023學年國家獎學金預評工作,有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和申報條件
(一)申報對象:國家獎學金申報對象為在校全日制本專科二年級(含二年級)及以上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
(二)申報條件:
請嚴格按照《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細則》(附件1)規定執行。
二、名額及獎勵標準
國家獎學金名額:15名,其中本科13人,專科2人。獎學金金額每人8000元。
三、推薦名額和評選形式
(一)推薦名額:各學院可推薦1-2名本科生候選人,800人以上學院或特別優秀的可推薦2人;有專科專業的學院可推薦1名專科生候選人。
(二)評選形式:本年度國家獎學金采用現場評審形式,根據學生綜合表現成績排序情況,再根據自治區教育廳下達的名額,擇優推薦國家獎學金獲得者。
四、材料報送要求
(一)各學院于10月10日前將紙質材料報送至資助中心(創業樓207),電子版材料發送至15248036681@163.com。報送材料主要有:
1.《2022-2023學年國獎擬獲獎學生信息匯總表》(附件1);
2.國家獎學金評審報告;
3.《2022-2023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填表前請認真閱讀《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填寫說明)(附件1);
4.在校期間成績單,需從教務系統導出,并蓋學院公章;
5.學生2000字以內的事跡材料(仿宋3號字體,行間距26);
6.在校期間各類榮譽證書復印件。
(二)所有上報材料必須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填寫。不符合規范要求的,將退回學院重新報送。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學院要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國家獎學金政策,確保所有在校學生人人知曉國家獎學金申請時間、條件和評審程序。
(二)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工作,成立國家獎學金評審小組,嚴格按照申報條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進行評審。
(三)各學院要嚴格按照實施細則的程序完成推薦過程,在國家獎學金評審小組研究確定本學院國家獎學金擬獲獎學生推薦名單后,在學院范圍內公示3個工作日。如師生有異議,評審小組應在接到異議材料的2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情況屬實,應做出調整。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審核。
(四)學校預計10月11-12日組織開展國家獎學金答辯評審會議,最終根據自治區下達名額擇優推薦國家獎學金獲得者。會議具體時間、地點、形式等另行通知。
附件1:《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細則》等
附件2:評選辦法
黨委學生工作部(處)
2023年9月28日
附件2:
評選辦法
學生綜合表現成績=答辯成績×50%+民主評議組成績×20%+附加分總分×30%。(一)答辯及民主評議組評分要點
評分項目/分值 |
評分要點 |
答 辯 陳 述 (80分) |
綜合素養 (10分) |
政治素質高、思想上進、表現積極、綜合素質強、群眾基礎好。 |
學業成績 (35分) |
學習態度端正,目的明確,主動性強,在校期間無掛科,學年學習成績績點高;綜合測評排名,獲獎情況,英語、計算機過級等方面表現突出。 |
科技創新 (10分) |
積極參加各類科技學術創新活動,在科技競賽、專利申請、學術論文等方面取得優異成績。 |
文體競賽 (10分) |
積極參加各類文體競賽并取得優異成績。 |
社會工作 (10分) |
積極擔任各級學生組織干部干事,工作主動性強;積極參加各項公益和青年志愿者活動,熱心為集體和同學服務。 |
榜樣示范 (5分) |
主動關心、幫助和帶動其他同學學習,起到較好的朋輩引領示范作用,效果明顯。 |
PPT制作 (10分) |
內容真實,重點突出,制作美觀。 |
儀態儀表及語言表達 (10分) |
著裝整潔干凈,精神面貌好;語言表達能力強,陳述清楚不超時。 |
候選人需以PPT的形式匯報,內容至少包含綜合素養、學業成績、科技創新、文體競賽、社會活動、榜樣示范等六方面情況。(二)附加分說明1.專業綜合測評成績(20分)
按成績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其余入圍名次 |
得分 |
20 |
17 |
15 |
14 |
13 |
10 |
2.班級綜合測評成績(20分)
按成績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其余入圍名次 |
得分 |
20 |
17 |
15 |
14 |
13 |
10 |
3.班級智育成績(20分)
按成績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其余入圍名次 |
得分 |
20 |
17 |
15 |
14 |
13 |
10 |
4.過級證書(5分)
一類等級證書加1分,加分封頂5分。普通話等級證書(二甲及以上)、蒙古語標準音等級證書(二乙及以上)、英語、計算機、其他資格證書等。
5.獲獎情況(35分)
獎項 |
標準 |
備注 |
國家級獎勵 |
獲得一項得15分,獲得兩項以上每項加10分 |
如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等國家類獎勵 |
自治區級獎勵 |
獲得一項得10分,獲得兩項以上每項加7分 |
如區級“三好”、“優干”等 |
校級獎勵 |
獲得一項得5分,獲得兩項以上每項加3分 |
如優秀學生獎學金、校級“三好”、“優干”等 |
其他獎勵 |
每項3分 |
企業獎學金、學生專業技能比賽獲獎等 |
注:以上獲獎加分封頂35分。 |
答辯評委和民主評議組成員根據學生現場表現和參評材料進行綜合打分。
信息來源:資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