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屈媛媛 治國憑圭臬,安邦靠準繩,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治理國家,須臾離不開法治——正如《荀子·君道篇》中所言:“法者,治之端也。” 何為“法”?平之如水、懲惡揚善,“法”是中華民族定分止爭、維護秩序、治理國家的重要方式。《管子》認為:“尺寸也,繩墨也,規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謂之法。”《墨子》說:“百工為方以矩,為圓以規,直以繩……故百工從事,皆有法所度。”《商君書》說:“法者,國之權衡也。”百家爭鳴的時代,先秦諸子深刻道出“法”之特性:典范、公正。何以成典范?何以為公正?就在于法律是準繩,是治理國家最大最重要的規矩。用這個準繩去衡量、規范、引導社會生活,就是法治。 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歷史上,齊桓公并國三十、九合諸侯;楚莊王滅國二十六、啟地三千里;燕昭王敗齊、平中山;魏安釐王攻燕救趙,威行天下。然而,這些國家最后紛紛衰落。韓非子對此評價道:“現在這些國家都已衰落,是由于他們的大臣官吏,都去做使國家亂而不是使國家治的事情。國家已經衰落,又都舍棄國法而營求私利,如同負薪救火,國家就更衰落了。”正所謂“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什么時候重視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時候就國泰民安;什么時候忽視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時候就國亂民怨。荀子所說的“治之端也”,也是這個道理。 五千年中華文明,蘊含了構建在道德基礎上的法律價值系統,承載著豐富的國家與社會治理經驗。作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忠實傳承者和弘揚者,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視法治建設。早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我們黨就制定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和大量法律法令,創造了“馬錫五審判方式”;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我們黨領導人民制定了憲法和國家機構組織法、選舉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規,建立起社會主義法制框架體系,確立了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恢復重建法治,黨的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不斷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不斷完善。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有力推進,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全黨全國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國的進程中不懈奮進,開辟出一條法治文明進步的中國特色之路。中國的法治道路、法治理論、法律制度和法治文化日益綻放出獨特的光芒,屹立于世界法治文明之列。 依法而治,循法而行。一個現代國家,必須是一個法治國家。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持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能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法治的更高期待,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