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人員:
內蒙古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邊疆治理研究專項課題現面向全國“揭榜掛帥”進行招標,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標單位
內蒙古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以下簡稱“內蒙古規劃辦”)、內蒙古自治區邊疆治理研究中心。
二、招標主題
深學細悟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深入做好邊疆治理各項工作”重要論述,推動邊疆地區高質量發展。
三、項目宗旨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邊疆治理的重要論述為引領,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關于邊疆治理各項決策部署,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學術導向,深化研究邊疆治理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為做好內蒙古邊疆治理各項工作,推動邊疆地區高質量發展,打好理論基礎、提供學術支撐。
四、選題方向
投標人按照以下招標選題方向自擬題目投標,選題表述要符合項目定位,科學嚴謹、簡明規范,避免引起歧義或爭議。投標人要熟悉相關領域前沿研究動態,緊密結合內蒙古實際開展論證和研究。招標選題方向如下。
(一)我國邊疆治理的歷史經驗研究
主要以內蒙古地區為例,圍繞邊疆治理始終位于國家治理的重要位置,邊疆與內地密不可分,以主流價值觀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引領邊疆地區各族人民,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格局下因地制宜推動邊疆治理等方面開展相關研究。
(二)新中國成立以來內蒙古開展邊疆治理的成就研究
主要圍繞新中國成立以來邊疆治理離不開黨的全面領導,圍繞新中國邊疆治理在民族團結、經濟發展、基層治理、民生改善、法治建設、生態保護等多方面取得的成就開展相關研究。
(三)新形勢下內蒙古推進邊疆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研究
可根據自身研究基礎設置投標選題,如邊疆地區推動各民族全方位嵌入和交往交流交融研究、邊疆地區推進社會治理及基層治理研究、邊疆地區城鄉融合發展研究、邊疆地區特色優勢產業發展研究、邊疆地區民族事務治理法治化提升研究等相關選題。
五、資助方式及經費管理
(一)資助方式
1.中標課題列為2025年度內蒙古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重點項目。
2.根據投標情況,評審確定立項數量。每項中標課題資助研究經費10萬元。
(二)經費管理
經費一次性撥付。經費須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社會科學科研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內財科〔2022〕1122號)使用。若負責人未按時提交成果或成果質量存在嚴重問題,內蒙古規劃辦可終止項目研究并追回全額經費。
六、投標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1.投標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相關領域具有較好研究基礎和研究專長,社會責任感強,學風優良,遵守有關管理規定,無不良科研信用記錄。
2.鼓勵理論研究單位與實際工作部門開展合作研究,鼓勵多學科交叉研究。
3.投標人只能為一人,立項后作為項目研究的負責人,擔負實質性研究任務。
4.投標須經所在單位批準同意。
(二)投標人單位須具備下列條件
1.原則上應設有科研和財務管理職能部門,能為課題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條件,承擔課題管理職責并承諾信譽保證。
2.投標人以兼職人員身份投標的,兼職單位須審核兼職人員正式聘用關系的真實性,聘用關系證明材料須隨投標材料一并報送。
(三)投標紀律要求
1.投標人所在單位要對投標人是否具備投標條件加強審核把關,切實把好政治方向,嚴格審核投標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
2.投標人要自覺堅持公平競爭的原則,凡有弄虛作假、抄襲剽竊、違規違紀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評資格;如獲中標,一律撤項,五年內不得申報內蒙古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各類課題,并通報有關省(區、市)社科工作辦及所在單位。
3.投標人須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要求,如實填寫材料。不得將待發表或已發表的成果作為本課題的研究成果,保證無知識產權爭議。
4.凡在申報內容上與在研或已結項的各級各類課題有較大關聯的,須在《投標書》中詳細說明本次投標課題與已承擔課題的聯系和區別,否則視為重復申請,不予受理。
5.所列課題組成員須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簽字確認,否則不予受理。中標后,課題組成員變更須經內蒙古規劃辦同意。
6.中標后,負責人及成員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接受監督管理,按期高質量完成研究任務。
7.課題研究成果全部知識產權歸內蒙古規劃辦所有,未經批準,不得自行發表或用作其他用途。
七、課題驗收要求
課題研究時長為8個月,成果形式為專著,具體要求如下。
(一)課題最終成果字數為10萬字左右。課題驗收共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期為6個月,負責人須提交成果初稿(至少8萬字以上)至內蒙古規劃辦,初稿驗收合格后,開展第二階段研究。第二階段為期2個月,負責人須按照內蒙古規劃辦反饋意見認真修改,并按期提交最終成果,以供內蒙古規劃辦擇優出版(出版費由內蒙古規劃辦或內蒙古自治區邊疆治理研究中心承擔),在此期間負責人不得擅自出版。最終成果提交的同時,負責人須按要求填寫并提交《結項審批書》。
(二)提交以上結項材料前,負責人須結合課題內容撰寫1至2篇3000字左右的咨政報告,提交至內蒙古規劃辦,供《智庫要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內參)或《決策參閱》(內蒙古自治區黨校內參)擇優刊發。咨政報告刊發及批示情況,將作為是否列入出版范圍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項目結項驗收通過后,頒發《內蒙古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結項證書》。列入出版范圍的課題結項等級為優秀;未列入出版范圍,但通過結項鑒定的課題結項等級為合格。
(四)若最終成果提交6個月后,未進入內蒙古規劃辦出版計劃內,負責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選是否出版。若選擇出版(出版費由負責人個人承擔),須征求內蒙古規劃辦對成果是否標注項目批準號等資助信息的意見。
八、工作要求
(一)投標時間
投標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6日17時,逾期不予受理。
(二)投標材料
本次投標采取線下方式,所需材料如下。
1.《投標書》一式3份,請計算機填寫、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經所在單位審查蓋章。
2.《課題論證活頁》一式6份,要求匿名,不得在論證中涉及單位及個人信息。一經發現,取消評審資格。
3.《投標材料匯總表》1份,由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統一填寫,并加蓋科研管理部門公章。
4.報送材料采取“1夾8”方式(即1份《申請書》內夾其他8份材料)整理,且按《投標材料匯總表》順序排列打包。
5.電子版(含《投標書》《課題論證活頁》及《投標材料匯總表》)發送到kjc@imnc.edu.cn郵箱。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孫玉波 18047107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