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的安全事故關系到千家萬戶,是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大事。我系在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做到有安全事故逐級上報,防止事故的擴大,為此特制訂安全信息上報制度。
一、做到“矛盾不上交”,班主任能解決的矛盾力求自己解決。班內學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負責立即送醫院治療,并立即報告系學系工辦和保衛處或值周、值日教師,同時告訴學生家長,系學工辦視情節輕重上報學院主要領導。
二、系內發生重大事故,系應必須及時上報學院領導、團委學生處和保衛處,必要時與海東路派出所聯系。
三、教職工發生事故,一般由系主要領導負責解決,重大的必須上報學院主管領導。無論事故大小,綜治辦必須有書面調查材料,學院主管領導上報。
四、充分發揮我系各部門的作用,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廣泛搜集治安保衛情報信息,及時報告學工辦、保衛處或院長室。情報信息要及時、準確,不瞞報、不漏報、不錯報。
五、系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對信息要整理、登記,及時搜集整理,認真分析情報信息的內容,提高情報信息的質量,逐級上報治安情報信息。值班教師、各班安全聯絡員(信息員)、學生會每天要及時上報出現的安全隱患。
六、上報信息要完整,要具備何時、何地、何事、何因、何果的五何要素做好信息的每月綜合分析和信息跟蹤材料報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