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確保系和諧穩定,努力實現“創建和諧平安校園”的總體目標,特制定《美術系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制度》。
一、要充分認識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和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的重要性。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積極預防和解決各種矛盾,努力減少不穩定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因人民內部矛盾對系穩定的影響。
二、要認真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群眾利益無小事,系黨政領導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師生員工的根本利益,作為維護穩定的結合點、著眼點。對涉及侵害師生員工根本利益的行為,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和不安定因素要定期進行排查。對排查出的每一個問題,要有領導負責,有專人處理,有調處方案,有解決時限。
三、要暢通信息渠道及時報告矛盾糾紛排查情況。對排查出的涉及面廣、影響重大的矛盾糾紛和不安定因素,要及時報告。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系對重大矛盾糾紛和不安定、不穩定因素需即時向當地政府報告。
四、要及時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要建立健全應急機制,制訂處置群體事件的預案。對突發性的群體事件發生后,黨政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面對面地做群眾工作,妥善處理師生提出的各類問題,盡力做好疏導、解釋工作,控制事態,防止發展蔓延。同時,要迅速查明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五、要嚴格落實“保穩定、保平安”責任制。對責任制不落實,對可能引發重大群體事件的矛盾糾紛和不安定因素不及時報告,或不按本《矛盾糾紛排查作制度》的規定按時報送“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的,堅決按照有關規定查究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