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是內蒙古自治區直屬高校、重點建設院校,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共建高校。學校始建于1953年,2009年升格為本科院校,2016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2023年被評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學校,2024年獲批成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熱忱歡迎全國廣大考生報考我校研究生!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實踐創新型人才。
二、招生類別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一)招生專業
詳見《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附件1)。
(二)招生計劃
2026年我校共3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面向全國招收碩士研究生,擬招收碩士研究生45人,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42人、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3人,實際招生計劃以上級計劃部門正式下達的計劃為準。分專業招生計劃將根據考生報考情況適當調整。
四、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本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考生錄取當年9月30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且符合學校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五)報考法律(法學)、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須符合報考條件中的(一)(二)(三)(四)各項要求,且:
1.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2.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六)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必須在報名前聯系培養單位,確認是否符合我校報考條件。因考生不符合我校報考條件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報考程序
(一)報名
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積極配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務必在進行網上報名前詳細閱讀我校報考條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我校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1.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網上預報名時間: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相關工作安排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參加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2025年11月1日前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5)報考地處二區(具體范圍見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四十八條)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報名時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范圍嚴格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統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符合多項加分項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符合享受初試加分、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免初試或報考專項計劃有關條件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申請信息。有關部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學校在復試前進行復審,確定考生的相應資格。其中,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資格由報考點進行初審,其余資格由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初審。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含復審)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加分、照顧、免初試政策,或不得參加有關專項計劃初、復試。
(6)招生單位和報考點根據相關規定,組織專人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認真審核,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錄取,隨時發現、隨時處理。報考點和招生單位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7)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8)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研究生院(學科建設辦公室)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2.網上確認
(1)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逾期不得補辦。
(2)所有考生均須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4)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為方便與考生聯系,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填寫聯系電話和詳細通訊地址。所填聯系電話包括手機和家庭電話,務必確保在2026年9月30日前不更改號碼。
(6)關于2026年碩士研究生報名及其他相關工作具體要求詳見《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研招網”報考須知。建議廣大考生合理安排報名時間,避開報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網絡擁堵。
(二)打印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具體時間以研招網通知為準),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六、初試
(一)初試時間: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每天8:30—11:30,14:00—17:00)。
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請見《準考證》及報考點和我校公告。
(二)考試方式:全國統一考試
(三)初試科目及參考書目:
詳見《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附件1)和《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自命題科目參考書目》(附件2)。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初試考試成績實行網上公布并由考生上網查詢,考生對評卷結果有異議,可以依程序申請成績復查。具體的成績公布時間及方式、復查辦法等以教育部和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規定為準。
七、復試錄取
(一)復試
1.復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實行差額復試。學校根據教育部公布的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簡稱國家分數線),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在復試前確定復試差額比例和進入復試考生名單,不再另寄復試通知書。時間、地點、內容、方式等具體事宜請到學校研究生院(學科建設辦公室)網站查詢。
2.在復試期間嚴格采取人證識別、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或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等資格的復審。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3.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二)調劑
我校將按教育部有關政策制定調劑工作辦法,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和學校研究生院(學科建設辦公室)網站公布。
(三)體檢
體檢在考生入學后組織進行,參照《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規定執行。
(四)錄取
1.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將在學校研究生院(學科建設辦公室)網站統一公示。
2.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3.碩士研究生按其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一經錄取后不得變更錄取信息中的就業方式。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于入學前在規定時間內將人事檔案、組織關系轉入我校;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在校期間不轉人事檔案,不轉組織關系,不遷移戶口,不負責就業及派遣等事宜。
4.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和實施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屆時請到學校研究生院(學科建設辦公室)網站查詢。
八、學制
全日制、非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制均為3年。
九、學費及獎助學金
(一)學費
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教育8000元/學年,電子信息10000元/學年,法律10000元/學年。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法律15000元/學年。
以上收費標準僅供參考,2026年實際收費標準若有變化,最終以內蒙古自治區物價主管部門核定和備案的為準。
(二)獎助政策
研究生獎助學金標準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最新文件規定執行。
十、培養地點及住宿情況
培養地點:校本部。
學校為研究生提供住宿,住宿費由學生自理,住宿費標準最終以內蒙古自治區物價主管部門核定和備案的為準。
十一、畢業
研究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及培養環節,成績合格,畢業論文答辯通過,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并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授予相應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十二、違規處理
根據《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學校相關管理要求,對于考試期間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依法依規予以相應處理。同時,將考生在本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其有關情況通報至考生所在學校或工作單位。
十三、其他事宜
(一)所有報考非全日制碩士的考生報考類別須為定向就業,否則視為不滿足報名條件,不予參加考試。
(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須全脫產學習。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一般采用集中(業余時間)面授與自學相結合,不脫產學習,具體安排見學校研究生院(學科建設辦公室)或相關招生學院網站的后續通知。
(三)有關報考專業的具體問題,可直接與相關招生學院聯系。
(四)其他未盡事宜按教育部《202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
十四、聯系方式
單位代碼:11709
單位名稱:呼和浩特民族學院
通訊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通道北路56號
郵政編碼:010051
聯系部門: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研究生院(學科建設辦公室)
咨詢電話:0471-3955231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聯系人:張老師
聯系郵箱:yjsy@imnc.edu.cn
招生網址:http://www.ruanbai.cn/yjsy/
附件:
1.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2.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2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自命題科目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