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 來源:原創(chuàng) 作者:李夢茹
為貫徹落實師德師風第一標準,全面提高教師職業(yè)道德素質,進一步深入推進我院師德師風建設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在教育系統(tǒng)開展師德集中學習教育的通知》《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師德集中學習教育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落實師德師風第一標準,以構建和諧師生關系為主線,以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為目標,以“敬業(yè)愛生、教書育人”為核心,以“德為人先、學為人師、行為規(guī)范”為準則,以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職業(yè)理想和職業(yè)道德水平為重點,強化師德教育,履行師德規(guī)范,不斷提高師德水平,努力鑄就一支忠誠于教育事業(yè),熱愛本職工作,讓學生尊重、家長信賴、社會滿意的教師隊伍。
二、目標任務
1.進一步提高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引導全院教師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強教師黨的創(chuàng)新理論學習,重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在深學篤行中提高理論素養(yǎng)、堅定理想信念,夯實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思想根基;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以優(yōu)良的思想政治素質影響和引領學生。
2.進一步樹立正確的教師職業(yè)理想。組織全院教師深刻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四有”好老師、“四個引路人”“四個相統(tǒng)一”、“經師”和“人師”統(tǒng)一的 “大先生”等重要指示要求,將學習成果轉化為不斷提高自身道德修養(yǎng)、以模范行為影響帶動學生成長的生動實踐。增強教師的職業(yè)光榮感、歷史使命感和社會責任感,以培養(yǎng)優(yōu)秀人才、發(fā)展先進文化和推動社會進步為己任,志存高遠、愛崗敬業(yè),自覺履行教書育人的神圣職責。
3.進一步提高教師的職業(yè)道德水平。引導全院教師嚴謹治學,為人師表,崇尚對黨忠誠的大德、為民造福的公德、嚴于律己的私德;大力弘揚艱苦奮斗、無私奉獻、務實求真精神,進一步增強教師主人翁責任感,熱愛教育,熱愛學校,熱愛學生,盡職盡責,教書育人,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影響,廉潔從教,依法執(zhí)教。
4.進一步規(guī)范教師的育人行為。號召全院教師堅持“以生為本”、育人為先,培養(yǎng)學生良好品行,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每一個學生;關心學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學生正當權益;主動幫助學困生,義務為學生的藝術實踐活動進行指導,提高學生的專業(yè)技能和職業(yè)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
三、主要措施
1.加強法治教育,提高教師依法從教意識。宣傳學習教育法、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guī)定、高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從業(yè)禁止制度、教職員工準入查詢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規(guī)定,提高教師法律意識和依法從教意識,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2.加強師德教育,提高教師職業(yè)道德水平。貫徹《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明確師德建設目標,提升教師素質,使教師隊伍具備優(yōu)秀的道德品質、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規(guī)范的職業(yè)素養(yǎng);遵循教育教學規(guī)律,潛心鉆研業(yè)務,改進教育教學方法,堅持因材施教,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3.營造良好氛圍,健全工作長效機制。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師德師風建設的特點和規(guī)律,提高師德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建立以德育人、甘于奉獻,熱愛學生、誨人不倦,嚴謹治學、精業(yè)勤業(yè),團結協作、攜手共進,共同育人,廉潔從教,為人師表,明德惟罄,愛崗敬業(yè)的良好氛圍。
4.關心教師心理健康,提高教師心理調節(jié)能力。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氣氛,切實提高教師地位,尊重教師勞動成果,理解教師苦衷,減輕教師過重的社會壓力和心理負荷,創(chuàng)設一個融洽、溫馨、積極進取的工作環(huán)境,提高教師的自我心理調節(jié)能力,減少心理癥狀出現率。
5.完善考核辦法,實現師德“一票否決制”。學院成立師德師風督查組,負責師德師風日常督查工作,完善師德師風考核辦法,與教師簽訂師德師風建設目標責任書,嚴格執(zhí)行以下十二條禁令:
(1)禁止散布、從事與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相違背的言行。
(2)禁止擅自停課、私自調課、上課接聽電話、在教室吸煙等。
(3)禁止工作日內打牌、上班時間利用辦公設備玩游戲、炒股等。
(4)禁止體罰學生和以侮辱、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
(5)禁止通過向學生推銷或強制學生購買教輔資料、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yè)服務獲取回扣。禁止利用學院教學場地和設施謀取經濟利益。
(6)禁止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
(7)禁止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
(8)禁止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游、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
(9)禁止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
(10)禁止在考試、考核評價、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
(11)禁止帶領學生出入娛樂場所,禁止為本院學生上收費小課。
(12)禁止其他違背師德師風的行為。
四、工作要求
1.全體黨員、干部和教師要帶頭遵守學校和學院的規(guī)章制度,爭做師德師風表率。
2.每年對全院教職工進行師德師風專項考核,考核結果納入所有評先評優(yōu)、課題申報、專業(yè)技術人員年度考評和職稱晉升推薦標準,并實行師德師風“一票否決”制。
3.對違反規(guī)定者,學院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按照學校和學院相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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