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校2025年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2025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招生工作方案》(內教學〔2025〕5號)等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校辦學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名稱、辦學地點及層次
學校全稱: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國標代碼:11709)
學校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通道北路56號, 郵編:010051。
辦學層次:碩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
辦學性質:國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教育部對口支援西部高校計劃學校之一,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共建高校。
二、學制
專升本學制為2年。
三、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參見網址:http://www.ruanbai.cn/zs/
四、錄取規則
普通考生、專項計劃考生、獲獎免試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考生,均執行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錄取規則和錄取要求,獲獎免試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考生參考《呼和浩特民族學院2025年專升本免試考生招生實施方案》
(參見網址:http://www.ruanbai.cn/zs/)。
五、入學復查
被錄取的普通考生持身份證、專科畢業證、錄取通知書入學報到,退役大學生免試生還須持有退伍證或退伍證明材料。學校嚴格履行入學資格復查,凡在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或經復查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學校依規取消其專升本錄取資格。
六、學歷與學位
專升本學生在校期間各項考核合格,頒發本科學歷畢業證書,證書內容填寫“在我校 X X 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起止時間按本科實際就讀時間填寫,學士學位證書的辦理事項與普通本科生相同。
七、學費標準
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按自治區物價部門批準的最新標準執行。
八、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校長任副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任成員的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實施監督管理工作。
2.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實施招生錄取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和內蒙古招生考試院相關文件要求,確保學校招生工作有序進行。
九、其他
1.我校環境設計和視覺傳達設計是校企合作專業。
2.學校嚴格遵守招生錄取原則,杜絕錄取過程中的舞弊行為,對違反錄取原則和招生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新生入學后按規定進行嚴格復查。經復查,凡有謊報個人信息、不符合報名條件等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并報內蒙古招生考試院處理,涉嫌違法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招生咨詢電話:0471-6585520;E-mail:jyc@imnc.edu.cn。
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www.ruanbai.cn/zs/
本章程由呼和浩特民族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