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處處是學院安全管理職能部門,主要擔負著維護學校的安全和穩定,保障正常的教學、科研、生活秩序。主要職責: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同時對各部門進行安全保衛業務指導,做好校園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的監督檢查工作。
二、組織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意識,維護國家安全和民族團結。制定各種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定期對學校進行安全大檢查,確定治安、消防、交通重要部位,落實安全管理措施,監督檢查安全防范設施的建設、使用、管理和維護。加強對校園內重點要害部位和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的治安保衛,督促落實治安安全防范措施。
四、做好防盜、防爆、防破壞、防詐騙、防群體性突發事件的各項措施;組織落實網絡安全、自然災害、工程施工、公共衛生事故發生的措施及辦法,及時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
五、維護校園穩定和治安秩序,依法制止違法行為,調解、疏導學院內部治安糾紛、協助學院有關部門預防和化解不穩定事端,及時向公安機關和自治區教育廳主管部門報告校內及與學院有關的刑事、治安案件、安全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及校園安全的情況;保護發案現場并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案件的偵查、處置工作;對校內有輕微違法行為但尚未構成犯罪的人員進行幫助、教育。
六、建立健全治保組織及信息員隊伍,充分發揮群防群治組織的治安保衛作用,建立暢通的信息渠道,大力開展政保調研工作,及時準確地掌握師生動態,并按規定及時報送學校安全信息。
七、承擔學校國家安全、維護穩定工作、預防處置突發事件、安全生產等領導小組及綜合治理委員會、消防安全委員會六個機構的辦公室工作,參與各項工作責任落實的監督、檢查、考評工作。
八、負責校園安全巡邏檢查和校衛隊隊伍管理,監督指導物業公司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九、做好師生戶籍統計工作,并對重點人口、外籍人員及臨時工的安全管理信息登記造冊,協助管區公安派出所辦理戶籍手續。
十、加強本處人員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培訓,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服務意識及快速反應能力,注重工作實效性。
十一、參加所在地區組織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維護校園及周邊秩序。
十二、完成學校和自治區教育廳、公安廳等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