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保衛處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密切黨群關系、干群關系,實現管理科學化、決策民主化,發揮廣大職工的參政、議政職能,促進保衛處民主監督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務公開內容
除保密事項和校內發生的影響學校穩定的政治案件、刑事案件不予公開外,凡涉及到本處的發展建設、日常管理和職工切身利益相關的事項,都要在一定范圍內采取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開。
(一)傳達落實上級和學校的文件和指示精神,使職工了解學校的發展情況,以便更好地貫徹執行。
(二)重大事項實行處務會集體研究決定,杜絕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作風,防止和糾正一切不正之風,積極維護全處職工的根本利益。
(三)嚴格執行學校財務管理規定,加強保衛處經費管理,每學期向全處會議公布經費使用情況。
(四)黨員發展要廣泛征求黨內外職工意見,并嚴格按照黨員的標準和程序進行,也可以采取民主測評的方式進行公開征求意見。
(五)各類先進的評選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推選原則,經處務會議研究通過后在全處范圍內公示。
(六)實行處、科級領導干部廉政建設責任制。利用年終考核和召開民主生活會對廉政自律情況進行述職,充分聽取黨員和群眾的意見,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
(七)做到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在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中嚴格執行相關法律規定,嚴禁亂收費和亂罰款。
(八)在辦理師生戶口和身份證等有關收費項目上,向師生員工公開戶籍辦理程序,公開收費標準,接受大家監督。
(九)傾聽職工的反映,及時了解和解決職工反映的熱點問題。通過座談會、談心、大會、民主生活會等形式,聽取全處人員對處黨風廉政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十)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中違反規定,頂風違紀的必須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在領導分管的范圍內出現問題,要追究分管領導責任。各科出現問題要追究科長的責任,真正做到層層落實崗位責任制。
二、政務公開程序
(一)經處務會討論研究后,采用適當方式予以公布。
(二)采取各種形式征求職工意見,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廣大職工。
(三)政務公開結束后,要及時對有關資料整理歸檔,以便查閱。
三、政務公開形式
(一)會議公開
包括全處職工大會、處務會以及不定期召開座談會、情況通報會等。
(二) 宣傳媒體
利用校園網、保衛處網頁進行公開。
(三) 公文
以各種文件、會議紀要、通報、通知、安全保衛工作規章制度匯編等形式公開。
(四) 公開欄
在警務室值班室設立公開欄,及時公開有關事項。
四、公開范圍和公開時限
公開范圍分為對全校師生公開、對全處干部、職工公開。公開時限實行定期公開和隨時公開相結合。
五、組織領導
保衛處成立處務公開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領導處務公開工作。副處長關榮任領導小組組長,吳利春、特木勒、蘇和為副組長,成員有郭明君、娜日娜、趙瑞俊、尚雷。
本制度自2016年6月1日起執行,有保衛處處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