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師生的安全知識,增強自我防范能力,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教育為主、預防為輔、確保平安”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要以學生為主,同時也對教職員工開展教育。
二、安全教育主要內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心理健康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治安安全;
5、預防“黃賭毒”
6、飲食衛生安全教育;
7、用電安全教育;
8、實驗和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教育;
9、校內及戶外運動安全教育;
10、防地震及它自然災害的安全教育。
11、網絡安全教育;
12、防中暑、防煤氣中毒的安全教育;
13、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等安全防護教育;
14、游泳安全教育;
15、突發疾病救治常識教育;
16反恐、反邪教教育。
三、在每學期初及敏感期等時間節點組織師生認真學習各種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意識。
四、根據師生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制定安全教育目標。使學生樹立法制觀念和社會公德意識,掌握“大學生安全須知”,自覺維護公共安全,懂得運用法律法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掌握緊急狀態下自救自護的基本方法,具備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五、根據有關法規和學校的布局狀況,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門的指導下,制定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師生進行應急撤離、疏散、逃生演習。
六、根據地域、環境特點,把放假前、開學初、冬夏季來臨前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時段,重點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飲食衛生、校內外活動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等方面的專題教育,使師生熟練掌握自救、自護知識和基本技能。
七、加強校園安全教育文化建設,充分利用學校各種宣傳陣地和設施,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安全教育課要做到計劃、教材、教師、課時“四落實”,建立穩定長效的安全教育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