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 計 通 知 書
呼和民院內審[2021]第01號
科技處、各有關部門:
按照學校工作部署和要求,審計處計劃于2021年4月1日起,對附表所列科研項目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審計,請科技處、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財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處等有關部門給予積極配合,落實專人負責協調相關事宜,并于2021年4月1日前備齊審計所需相關資料。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計內容
《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科研經費審計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審計內容(詳見審計處網站“校內規章”)。
二、審計資料
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組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學院科研經費審計實施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準備審計資料,填寫審計資料清單和承諾書,并審計組到場后交于審計組。
四、審計組名單:
組長:肖玉婷,成員:郭曉東、王孫、王炳凱。
聯系人:莎日樂,聯系電話:13674830801。
附件:1.擬審計科研項目統計表
2.審計資料清單
3.承諾書
審 計 處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