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學院審計處成立于2020年3月,是學校負責內部審計工作的職能部門,內設財務審計科、工程審計科兩個科室。審計處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對學校及其所屬部門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和評價,并在業務上接受上級審計機關和主管部門內部審計機構的指導、檢查和評估。其主要職責包括:
1.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負責制定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對學校及所屬部門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情況進行審計;
3.對學校及所屬部門發展規劃、重大措施以及年度工作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審計;
4.對學校預算執行情況和財務決算進行審計,對校內各部門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5.對學校固定資產采購、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6.對各類科研項目經費以及其他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7.對學校基本建設、修繕工程項目進行跟蹤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組織招標項目控制價編制。
8.對學校及所屬部門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情況進行審計;
9.對學校處級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
10.協助學校領導督促落實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
11.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要求辦理的其他事項。
12.負責委托審計項目的招標、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
13.負責內部審計檔案建設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