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管理學教研室簡介
運動管理學教研室建于2014年命名為場地管理科。2019年改稱運動管理學教研室。它是體育學院直屬管理的科室。主要職能是負責管理體育學院運動場館管理、體育器材設備管理、體育學院庫房設備管理等。所管理的運動場館有南苑體育館(籃球館)、北苑體育館(分館有羽毛球館、乒乓球館、網球館、武術館和排球場地、健身房、田徑場)、南操場、北操場、室外籃球場地、室外排球場地以及各庫房。
具體的管理方法是:
一、教研室場館管理方法
1.場館均為學校教學、訓練、課外活動使用,不向外單位開放。
2.所有教學場所均有院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安排上課,運動管理教研室積極協助管理。
3.原則上不給外單位使用,特殊情況必須經學院領導批準。借用時所丟失、損壞器材和其它物件應照價賠償。
二、教研室器材管理方法:
1.上課、訓練、輔導所用器材,均由教師親自簽領。除特殊情況,不得由學生領借。
2.學生課外練習時應持身份證借領。
3.屬于共用器材各教研室應協同使用。
4.本院器材不得私自外借、轉讓,如有轉讓者受到罰款。偷送外單位的已經查實要嚴肅處理。
三、教研室庫房設備管理方法
1.庫房、設備管理人員,按時上下班,無故遲到、早退、曠工,按學校管理規定處理。
2.設立總庫房和分庫房。所購置設備,器材首先入總庫,根據需要在出庫。學院購置的器材、設備必須經辦開入庫單后方可入庫。器材、設備出庫、出室,必須持有院辦開出的出庫單并有管理人員簽字后方可出庫、出室。未經允許,丟失、損壞由具體管理人員負責,按價賠償。
3.教學用品要以舊換新領取,如有短缺,由具體管理人員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