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導和主持全系行政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與學校的決定、指示、規章制度,全面完成學校下達的教學、科研及其他任務。二、根據學校教育事業發展的長遠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主持制訂本系部教學、科研、發展規模、辦學形式、專業設置、學科建設、實驗室建設、教職工隊伍建設、招生分配、學術交流等行政規劃和年度計劃,報學校批準后,組織實施。
三、組織落實學校下達的教學任務,指揮、協調教學工作運行,搞好教學各個環節的組織管理,抓好課程建設、教研室建設、學風建設、教研教研工作和學籍管理,保證教學質量。
四、管理本系科學研究、學術交流、科技推廣、技術開發和社會服務工作。組織審查科研項目,鑒定科研成果,評價學術論文,審核重點課程教材。
五、主持系務會議或系黨政聯席會議,研究、處理系部教學、科研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協調黨、政、工、團等各方面的工作關系,保證完成教學科研任務。
六、認真搞好教職工隊伍建設。按照管理權限,做好教職工的聘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和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抓好教師梯隊建設,培養好學術帶頭人。
七、關心本系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組織開展育人活動、第二課堂活動,協同黨總支、支部做好學生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負責系經費預算、管好、用好各項經費。
九、組織領導好本系物資管理、計劃生育、安全保衛、愛國衛生、圖書資料、檔案、信息等工作。
十、關心本系教職工的思想、學習、工作和生活,協同黨總支、支部做好他們的思想政治工作,認真做好本系位離退休人員的工作。
十一、組織、檢查本系人員全面履行工作職責,執行考核、獎懲制度。
十二、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