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學院學生試卷及畢業生論文管理規定
試卷是衡量和評價學生學習績效和水平的重要依據,成績和試卷的管理是教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教學質量檢查的重要方面。為保證學生學習試卷和畢業生論文的完好性,特制定本辦法。
一、學生試卷保存管理
(一)教師在課程期末考試后一周內完成成績評定和學生課程成績分析工作。評閱結束后,將學生期末試卷、課程成績登記單、課程成績分析單須及時交教務科研辦公室登記封存。
(二)教務科研辦公室將學生試卷、課程成績登記單、課程成績分析單收集匯總,以班級為單位裝訂成冊,進行編號保存;試卷保存期一般為五年;教務科研辦公室對原始成績檔案的完好性負責。
二、畢業論文保存管理
(一)學院應在第七學期組織學生有計劃地選題,做好撰寫畢業論文的準備工作。
(二)畢業論文成績采用百分制或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級分制。首先由指導教師寫出綜合評語并給出初評成績,經過學院組織的答辯后,對論文(設計)成績進行評定并給出成績,組長簽字后報送領導組審定。
(三)學生畢業論文成績及評語記入學生成績單,載入學生檔案;論文稿由黨政辦公室妥善保存。
體育學院
2020年3月10日
上一條:體育學院學年論文撰寫要求
下一條:體育學院教授委員會工作條例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