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評估與質量監測中心工作職責
本中心是學校本科教學質量保障體系的核心部門,主要承擔以下職責:
一、專業認證與評估
統籌專業認證:負責組織協調全校師范類專業認證、工程教育認證、理科類專業認證等各類專業認證(評估)的規劃、申報、自評、迎評及持續改進工作。
組織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牽頭負責教育部(或省級)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的全過程組織、協調、自評、迎評及整改落實工作。
指導專業建設與評估:依據認證評估標準,指導各教學單位開展專業內涵建設、質量自評與持續改進。
二、教學督導與質量監控
實施教學督導:建立健全教學督導制度,負責督導委員會日常管理,組織學校教學督導隊伍,開展常態化課堂教學檢查、評價與指導,反饋教學信息。
監控教學運行質量:對主要教學環節(理論教學、實踐教學、考試考核、畢業論文/設計等)的質量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分析與反饋。
處理教學反饋與改進:收集、分析師生教學評價信息,診斷教學問題,提出改進建議,跟蹤整改效果。
三、質量監測與數據分析
構建質量監測體系:設計并完善覆蓋人才培養全過程的本科教學質量監測指標體系。
開展常態數據監測:系統采集、整理、分析教學狀態基本數據、專業評估數據等。
提供決策支持:為學校教育教學改革、資源配置、專業調整等重大決策提供數據支持。
四、統籌協調與制度建設
完善質量保障機制:研究、制定、修訂和完善學校內部教學質量保障相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統籌協調質量工作:協調各職能部門、教學單位共同落實教學質量保障責任,推動教學質量持續改進文化形成。
完成上級交辦任務:完成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與教學評估、質量監測相關的工作。
核心定位:以專業認證與審核評估為抓手,以教學督導為手段,以質量監測為依據,構建閉環質量保障體系,持續提升本科人才培養質量。